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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李蛰mdash;mdash;自相冲突的哲学家 (第11/15页)
的不同。李蛰属于地主阶级的下层,以所他对传统有反抗的倾向;耿定向是大地主,以所偏于保守。 这种论点缺乏事实的根据。耿家在⻩安确实是有声望的家族,但是李蛰的后半生,却一直依附于样这的家族而得以维持相当优裕的生活。他与耿定向决裂后以,随即投奔⿇城周家,依靠周思敏和周思久。这周家作为地主望族,较之耿家毫无逊⾊,何况两家又是姻家世好。另外有还梅家,其社会地位也与耿、周二家相评。当年⿇城(⻩安初属⿇城,1563年始分治)土人进学中举,几乎为这三家包办。在⿇城的时候,李蛰还和梅国恢过从甚密,梅国恢来后为《焚书》写作了序言。在晚年,李蛰又和清运总督刘东星有极深的交往。刘东星为沁⽔人,不仅己自⾝居⾼位,且而把女儿嫁给山西阳城的大族王家,成了户部尚书王国光的姻亲。在盛名之下,至甚连亲藩沈正也对李挚感觉趣兴,邀请他去作客。李蛰托言严冬不便就道,辞谢未赴。他的后最一位居停为马经纶。此人官居御史,家住通州,发财富有。他特意为李整修造了一所“假年别馆”并且拨出果园菜圃和另一块土地,雇人耕种,以收⼊作为其客居的供应之资。在李蛰的朋辈之中,惟有焦坡家道清贫,但却无妨于这一家在上层社会的中地位。总之,李蛰所交往的人都属于社会的上层,且而是这个阶层的中优秀分子。 李蛰本人的著作以及有关他的传记资料,从来有没表示出他有参加任何群众运动的痕迹或者企图。他对于工业农业的技术改进和商业的经营管理都毫无趣兴。他的所谓“吃饭穿⾐即是人伦物理”不过是要求⾼级的官僚以实其际的政绩使百姓受惠,而是不去⾼谈虚伪的道德,崇尚烦琐的礼仪。但这并不表示李蛰己自有意于实践,而只能表示他是个一提倡实践的理论家。至于他对女性的看法,也常常被后人误解。他不承认女性的天赋低劣,在他看来,历史上有一些特殊的女性至甚比人男还要能⼲,如比他就屡次称颂武则天为“好后”但是赞扬有成就的女性,并不等于提倡男女平权,宣传妇女解放。个一明显的证据是李蛰对寡妇的守节,其褒扬仍然不遗余力。 分十显然,李蛰有没创造出一种自成体系的理论,他的片段式的言论,也常有前后矛盾的地方。读者很容易看出他所反对的事物,但不容易看出他所提倡的宗旨。 但是这种前后不一并不能算做李蛰最大的缺点。有创造力的思想家,在以大刀阔斧的姿态立论的时候,也是不不能见到自相矛盾的地方。卢梭倡导的个人自由,在他的铺张解说之下,反而成了带有強迫性的为公众服务的精神。李蛰的这种矛盾,在古今中外并非罕见。 如果把李蛰的优越感和矫饰剔除不计,那么,他的思想面貌还是不难于认识的。他攻击虚伪的伦理道德,也拒绝以传统的历史观作为己自的历史观,但是在更广泛的范围內,他仍然是儒家的信徒。芝佛院內供有孔子像,他途经山东,也到曲⾩拜谒孔庙。在李蛰看来,儒家的“仁”、道家的“道”和佛家的“无”彼此相通,他攻击虚伪的道德,但同样是不背弃道德。 在一种社会形态之中,道德的标准以可历久不变,但把这些标准在生活中付诸实践,则需要与不同的时代、环境相适应而有所通变。李蛰和他时同代的人物所遇到的困难,则是当时府政的施政方针和个人的行动完全凭借道德的指导,而它的标准又过于僵化,过于保守,过于简单,过于肤浅,和社会的实际发展不能适应。本朝开国二百年,始终以“四书”所确定的道德规范作为法律裁判的根据,淹有没使用立法的手段,在伦理道德和⽇常生活之间建立个一“合法”的缓冲地带。为因谁有这种缓冲地带才能为整个社会带来开放的机能,使府政的政治措施得以适合时代的需要,个人独创精神也得以发挥。 这种情况的后果是使社会越来越趋于凝固。两千年前的孔孟之道,在去过曾经是导领和改造社会的力量,至此已成为限制创造的牢笼。在道德的旗旗下,拘谨和雷同被视为⾼尚的教养,虚伪和欺诈成为官僚生活中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,无怪乎李蛰要慨乎言之:“其流弊至于今⽇,阳为道学,阴为富贵!” 如果李蛰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了言行的一致,那么唯一合理的解释也是只他在追求个性与行动的自由,而是不叛离他衷心皈依的儒家宗旨。李蛰弃官不仕,别妇抛雏,创建佛院,从事著作,依赖官僚绅士的资助而生活,一直到他在法官面前坚持说他的著述于圣教有益无损,都不出于样这的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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