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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卦卷九《周易?序卦》第十 (第2/2页)
以《睽》。睽者,乖也。乖必有难,故受之以《蹇》。蹇者,难也。物不以可终难,故受之以《解》,解者,缓也。缓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《损》。损而不已必益,故受之以《益》。益而不已必决(10),故受之以《夬》。夬者,决也。决必有遇(11),故受之以《姤》,姤者,遇也。物相遇而后聚,故受之以《萃》。萃者,聚也。聚而上者谓之升,故受之以《升》。升而不已必困,故受之以《困》。困乎上者必反下,故受之以《井》。井道不可不⾰(12),故受之以《⾰》。⾰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《鼎》(13)。主器者莫若长子,故受之以《震》。震者,动也。物不以可终动,动必止之,故受之以《艮》艮者,止也。物不以可终止,故受之以《渐》。渐者,进也。进必有所归,故受之以《归妹》。得其所归者必大,故受之以《丰》。丰者,大也。穷大者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《旅》。旅而无所容,故受之以《巽》(14)。巽者,⼊也。⼊而后说之,故受之以《兑》。兑者,说也。说而后散之,故受之以《涣》(15)。涣者,离也(16)。物不以可终离,故受之以《节》(17)。节而信之,故受之以《中孚》(18)。有其信者必行之,故受之以《小过》(19)。有过物者必济(20),故受之以《既济》。物不可穷也,故受之以《未济》终焉(21)。 (1)言《咸》卦之义也。凡《序卦》所明,非《易》之缊也,盖囚卦之次,讬以明义。《咸》柔上而刚下,感应以相与。夫妇之象,莫美乎斯。人伦之道,莫大乎夫妇。故夫子殷勤深述其义,以崇人伦之始,而不系之于离也。先儒以《乾》至《离》为上《经》,天道也。《咸》至《未济》为下《经》,人事也。夫《易》六画成卦,三材必备,错综天人以效变化,岂有天道人事偏于上下哉?斯盖守文而不求义,失之远矣。 (2)夫妇之道,以恒为贵。而物之所居,不以可恒,宜与世升降,有时而遯也。 (3)遯,君子以远小人。遯而后亨,何可终琊?则小人遂陵,君子⽇消也。 (4)阳盛阴消,君子道胜。 (5)《晋》以柔而进也。 (6)虽以柔而进,要是进也。 (7)⽇中则昃,月盈则食。 (8)伤于外,必反修诸內。 (9)室家至亲,过在失节。故《家人》之义,唯严与敬。乐胜则流,礼胜则离。家人尚严其敝,必乖也。 (10)益而不已,则盈,故必决也。 (11)以正决琊,必有喜遇也。 (12)井久则浊秽,宜⾰易其故。 (13)⾰去故,鼎取新。既以去故,则宜制器立法以治新也。鼎以所和齐生物,成新之器也,故取象焉。 (14)旅而无所容,以巽则得出⼊也。 (15)说不可偏系,故宜散也。 (16)涣者发畅而无所壅滞则殊趣,各肆而不反则遂乖离也。 (17)夫事有其节,则物之所同守而不散越也。 (18)孚,信也,既已有节,则宜信以守之。 (19)守其信者,则失贞而不谅之道,而以信为过,故曰小过也。 (20)行过乎恭,礼过乎俭,以可矫世厉俗,有所济也。 (21)有为而能济者,以已穷物者也。物穷则乖,功极则乱,其可济乎?故受之以《未济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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